踐行《國家級旅游度假區評定標準標準》具有重要意義,需要在度假資源與環境、設施和產品、公共服務、管理與運營、市場結構與影響力等方面下功夫。
在度假資源與環境方面,度假資源豐富,核心度假資源具有一定獨特性和較高的要素價值,自然環境良好,人文特色鮮明,規劃合理,度假氛圍濃郁,標識形象鮮明美觀、與周邊環境相協調。
在度假設施和產品方面,住宿設施在數量上不少于2類,在質量上提供國際品牌度假酒店、國內知名品牌度假酒店、四星級(含)以上標準的旅游飯店、旅游度假民宿、特色住宿設施等;餐飲場所多,兼顧多樣化和國際化、全時段餐飲、地方特色、文化特色或創意特色的菜品菜系,設施和服務規范;購物場所體現文化特色,商品類型豐富、地方特色鮮明,質量良好,價格合理,具有售后保障服務。
在度假公共服務方面,公共基礎設施配套完備充足,具有緊急醫療救助中心、無障礙設施、生活配套服務和公共文化服務等其他保障服務;具有良好的通達性,與機場或高鐵站、高速路出口等道路,與相近旅游區(點)具有良好的連接,內部道路自成體系,通暢便捷,提供公共交通和租車服務等信息服務;提供中英文導游圖、導游手冊及旅游解說系統。
在旅游度假區管理與運營方面,管理機制健全,綜合治理能力強,投訴制度健全。具備緊急公共衛生防疫能力,健全的安保應急制度和旅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;具有完善的人才培訓制度,注重人才引進;智慧旅游與信息化服務健全運用信息化技術進行旅游管理、統計、客流管控、輿情監測和智慧化精準營銷。
在市場結構與影響方面,市場結構合理,品牌形象鮮明,游客滿意度高,有重游意愿。